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4浏览次数:227


各二级工会:

根据鄂工发〔20186号文件精神,在新年临近之际,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予以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5、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工会2020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报表。

2、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二级工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时间

20201218日前各二级工会将《湖北经济学院工会2020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工会委员会审批

校工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各二级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进行审定。

五、学校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学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湖北经济学院工会2020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