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雅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786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杨雅、谭超、郭然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经济与贸易学院国试Q1441班学生杨雅(学号14040131)休学期满后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已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六年的修业年限。

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Q1541班学生谭超(学号15010049)休学期满后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休学已超过两年,已不能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郭然(学号12010019,项投Q1241)休学期满后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已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六年的修业年限。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如不服从本决定,学生可在10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