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771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济与贸易学院开展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主  任:付  宏  聂春田

副主任:赵  锋  马玉霞  钟彦姝  陶珍生  刘其享

成  员:王  琼  方臻旻  乔长涛  叶洪涛  汪金伟

李方静  刘亚飞  湛文婷  尹  康  李亮亮

梅怡明  冯  银  高雅婷  潘  莹  周  翔

龚联梅  刘  东  祝  琴  陈  骏  易旭东

郝丽媛  陆童耀

二、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报名条件

2020级、2021级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均可报名。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4.经学院、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比例

2020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5%2021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基数见附件《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

五、转专业规则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

2.2020级省内第1批与外省学生可转入2020级第1批或第2批专业,省内第2批学生只可转入第2批专业,体育类、艺术类学生不可转入其它批次专业。2021级专业的科类限制情况以本方案附件《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为准。

3.高考非英语语种的学生不可转入英语类专业。

4.同一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转入、转出。

5.凡转出不受转出比例限制且转入不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6.凡转出受转出比例限制或转入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即变更学生学籍,不得再更改。

8.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五、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6日至118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在“学生转专业申请”中进行网上报名(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以附件为准)。报名后通过系统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并经转出、转入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核:119日,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请需要办理转专业学生在11817:00前将申请表交明辨楼505室,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定:119日至12日,学生凭申请表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办理转专业资格审定手续。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名单:1117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5.组织考试:1121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6.名单公示:公布各转入专业的名单,公示期从1122日至24日。

7.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公示期内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8.学籍异动:1126日前,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六、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籍异动前后转专业学生的学生管理、思想稳定等工作。




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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