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终审,确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下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号至2019年11月26号,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方式向学院反应。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明辩楼524办公室
受理电话:027-81977215
联系人:易老师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学院终审,确定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下附件。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号至2019年11月26号,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或书面方式向学院反应。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超过公示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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