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方案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4-10-29浏览次数:65

毕业实习是“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特色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的实践教学课程。为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精神及相关要求,制定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一、成立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蒋  琼  赵  锋

副主任:马玉霞  丁  升  乔长涛

成  员:王  琼、叶洪涛、李方静、尹  康、左寅生、吴  鹏、

      陈白鸽、陈雪颖、姚永松、2021级各班班主任

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二、联系动员(第7学期7至17周)

1.第7—16周,联系并落实实习单位。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签订毕业实习协议,明确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的权利、义务及管理责任。分散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应为准备签订就业协议的岗位见习或顶岗实习,离校前应经学院批准并承诺对在校外期间发生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严禁委派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学院视情况将现代信息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引入毕业实习工作,替代因各种因素限制而无法开展的现场实习。

2.第17周前,学院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讲解实习的意义、内容与要求,做好实习纪律、实习安全教育,特别强调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参加或未按规定质量标准完成实习任务者,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此项工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各系正副主任、毕业班级班主任参与。


三、实习安排(第8学期1至8周)

1.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严格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周数执行,为第8学期1至8周。学生需在第八学期第二周之前在校友邦系统及时提交实习岗位信息。

2.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会同实习单位落实毕业实习计划,具体指导学生实习,掌握学生实习进度,解答疑难问题。指导教师职责包括学生个人实习方案、实习日常工作安排、实习工作规范教育、实习安全教育、生活关怀等,并负责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上对学生实习进度进行管理和批阅。

3.实习过程中,学生需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学院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习地点检查实习的教学质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毕业实习工作。

4.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学院整理实习数据并按要求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四、考核及总结工作(第8学期9至12周)

1.实习结束后,学院组织实习小组及时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实习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

2.组织完成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材料归档。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对于所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实习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学生毕业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指导老师有权直接取消毕业实习答辩资格或判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1)擅自不参加实习者;

(2)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缺交作业累计超过1/3及以上者;

(4)不提交实习成绩鉴定表或对鉴定表弄虚作假者。

3.指导教师报送的实习总结和有关评优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人数按有关文件核定)、优秀实习生(按毕业生数5%评选),并予以表彰。


五、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包括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实习成绩评定表。

2.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采取电子归档,由学生随写随保存,先保存在校友邦平台,待实习结束后,由学院从校友邦系统后台导出学生所有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的电子版进行存档。毕业实习周志及总结填写要求:毕业实习周志不少于4篇(每篇不少于800字),毕业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雷同或抄袭。

3.实习考核表和实习成绩评定表采取纸质归档,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作为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材料交学院归档保存。填写及存档要求见附表2和附表3。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4年10月28日


附表1: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表.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实习考核表.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