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团队、个人: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我省新质生产力水平,湖北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院现面向面向全校公开招标一批研究课题,共同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共确定9个方向性选题,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确立重点课题1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2项,每项资助5千元。
选题方向:
(1)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数测度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3)新质生产力与湖北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湖北省健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5)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逻辑、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
(6)数实融合视角下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
(7)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条件和实践路径
(8)湖北省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潜力
(9)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素支撑体系
二、课题组织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课题组成员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每项课题不得超过5名,申报人必须征得每名课题组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填报。
2.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只能从选题指南中选择一个申报方向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该专项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该专项课题申报。
(二)评审立项
湖北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院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拟立项名单,报党委宣传部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后依照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课题经费管理参照学校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结项要求
立项课题组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与立项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1.在省级报纸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
2.在学校四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相关研究成果;
3.通过《智库成果要报》《成果要报》等形式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出版一部课题相关理论研究专著。
满足以上4个条件中任意1项的,可以提出结项申请,由湖北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院验收后办理结项手续。第2至4项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院2024年度专项课题成果”名称。申请结项成果至少有1项须由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完成。对于期满未达结项条件的,撤销立项,课题经费由课题所在单位追回。
三、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明辨楼5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要求word或WPS版,以“申报单位+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
联系人:王秀慧
联系电话:027-81973774
电子邮箱:5962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