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和防控要求,结合学院自身情况,现将2017级本科生中期实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级本科生中期论文指导老师为本次中期实训指导老师。
二、2017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参与以下实践项目均可认定中期实训学分,请将项目相对应的材料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期实训成绩评定表》在10月15日前交指导老师:
1、学科竞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等),提交获奖证书、成绩认定、参赛证明等;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项目提交计划书、阶段性成果,已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报告;
3、科研立项,提交立项报告、论文成果等;
4、抗疫实践,提交抗疫心得。
三、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中期实训的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评分标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学生中期实训成绩。于10月20日前将实训材料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期实训成绩评定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