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日期
第一轮答辩:5月7日(星期日)8:00--12:00
第二轮答辩:5月13日(星期六)8:00--12:00
论文定稿检测合格导师评分后,才能参加答辩。
二、论文查重检测
4月28日前,完成论文查重检测,相关要求请见学校教务处《关于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http://jwc.hbue.edu.cn/40/fe/c704a278782/page.htm)。所有毕业论文都需进行查重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总相似比≤20%;
2.论文主体格式完整(即每篇送检毕业论文需包含目录、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几大部分)。
不符合以上两个要求的毕业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抽检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年即将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论文覆盖全部本科专业及班级。为确保完成学校抽检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抽检比例不低于各班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向上取整)。
4月21日前,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按比例提交迎检纸质版论文正文(隐去指导老师信息)到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
4月22日至4月25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议要素与评价方式”、“结果反馈与使用”,参照附件:《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按照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http://jwc.hbue.edu.cn/6b/56/c704a289622/page.htm)执行。
四、盲审
5月4日12:00前,请指导老师将已通过论文查重检测,拟参加第一轮答辩的纸质版论文正文(隐去指导老师信息)交1份到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如抽检合格无需重复提交),逾期提交及未隐去不盲审者视为放弃盲审资格。
5月4日下午,学院组织论文盲审,研究确定参加第一轮答辩的学生名单。盲审标准参照附件:《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五、答辩分组
5月4日前,各系完成答辩老师分组,每组答辩成员控制在3-4人,选定一位老师为答辩组长(答辩组组长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选定一位老师为答辩秘书。
5月6日,学院根据以上名单和盲审结果完成答辩分组,向2023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六、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答辩组长主持、组织本小组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协助,由答辩组长安排具体任务。
2、答辩流程:学生进行论文陈述(5分钟);答辩老师提问(每生至少3个问题)(3分钟);学生回答问题(5分钟);老师评议(2分钟)。每位同学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3、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前15分钟携带4份(其中3份交答辩教师,1份学生答辩使用)装订好的论文,以及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到指定的教室参加论文答辩。学生答辩时需通过播放PPT辅助答辩。
4、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准确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中基本信息,记录答辩老师的提问和自己的回答,完成答辩过程记录的填写。
5、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应综合考虑论文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答辩组长记录答辩小组决议及成绩,填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并在答辩结束后转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组织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剩余部分的填写。
6、毕业论文综合成绩由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都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毕业论文成绩70%+答辩成绩30%,其中两者之一不合格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100>X≥90)、良好(90>X≥75)、合格(75>X≥60)、不合格(X<60))。
七、毕业论文材料存档工作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学生需在一周内将论文终稿上传至格子达系统,指导老师在系统进行终稿确认后,学校将在第15周结束之前统一对所有导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再次进行查重检测,终稿查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录入。
2、5月26日之前,学院根据教务处最新要求登分。暂按照以下材料顺序由指导老师收齐并交学院归档(具体材料以教务处最新通知为准):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
(3)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标明引文);
(4)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含文献综述);
(5)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光盘);
(6)原始材料(有指导教师批阅痕迹的论文初稿)。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