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方案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0浏览次数:10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意识,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与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全方位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质增效,助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本次课堂教学评价工作以“诊断问题、精准改进、以评促教”为核心导向,重点达成以下目标:

1.推进教学改革深化

聚焦“课程思政+数字技术”双轮驱动,推动教师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强化数字化教学工具(如智慧课堂平台、虚拟仿真实验)的应用,形成一批可推广的“两性一度”示范课程。

2.提升教学质量实效

通过评价反馈精准定位如师生互动不足、学生前排就坐率、抬头率不高等教学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全面提升学期末学生评教教学督导与领导干部听评课优秀率。

3.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构建“材料审核-过程督导-结果反馈-持续改进”的全链条教学管理机制,完善教学档案,推动教学管理从“结果导向”向“过程-结果双驱动”转型。

二、组织领导

应重点说明学院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包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人员安排和主要职责。

为保障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学院成立课堂教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1. 人员安排

组长:赵锋、蒋琼

副组长:马玉霞、丁升

成员:乔长涛、邬昶俊、各系正副主任、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正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学督导

2.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审议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整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2)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督和指导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施,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

4)组织对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阶段性评估和总结,审核评价结果,决策优秀教学案例推广、教学改进专项支持等事项,为后续工作的推进提供决策依据。

(二)教学评价工作办公室

1. 人员安排

办公室主任:王秀慧

成员:教学秘书、教学督导、骨干教师代表、学生信息员

2. 主要职责

1)负责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2)组织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和评价方法。

3)收集、整理和归档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4)组织评价培训,确保评价者准确理解和掌握评价标准与方法。

5)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决策支持。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课程材料评价安排

课程材料评价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环节,重点考察教师教学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创新性,具体安排如下:

1. 整体安排

阶段

时间节点

主要工作内容

人员分工

准备阶段

2025年9月5日前

制定课程材料评价标准,发布评价通知,组织教师培训。

专项工作组组长、教学秘书

初审阶段

2025年9月6日-9月30日

各系主任对本系教师课程材料(教案、课件、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进行初审。

各系主任、系副主任

交叉复核阶段

2025年10月8日-11月8日

教学秘书汇总各系初审结果,组织骨干教师交叉复核,确定相应等级,形成问题清单。

教学秘书、骨干教师代表

终审阶段

2025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复核后材料进行终审,确定优秀(90-100)、良好(80-89)、合格(70-79)、基本合格(60-69)、不合格等级。



教学委员会

 

2.材料内容

每位教师应针对本学期每门任教课程(按课程代码)提交一套材料,每门课程的教学材料分别按“1.教学大纲”“2.考核大纲”“3.课程教案”“4.教学课件”命名后打包压缩,材料压缩包命名方式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并通过邮件发送至课程所属系部主任,系部主任汇总后发至教学秘书邮箱。

1教学大纲(此项不评分):原则上应包含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教学目的与任务、学时分配和教学环节安排、课程各章节教学基本内容与要求、课内实践(实验)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课程考核要求、课程学习指导与修读建议、教材选用及推荐学习资源等,以PDF格式提交。

2)考核大纲(此项不评分):应符合《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原则上应包含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成绩评定方式、考核安排、目标及形式(须包括每次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以PDF格式提交。

3)课程教案:应以每一次课的课堂教学为基本设计单元,原则上应包含授课题目、教学目标(如能力目标、知识目标、职业素质目标)、授课时数、主要教学内容、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反思等,以PDF格式提交。

4)教学课件:原则上应与课程章节一一对应,内容格式不限。

3.评价标准

参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下发的《课程材料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严格对照评价指标点、评审重点开展评审工作。

4.专家选定

评审专家组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及教学督导7人组成,所有成员均需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丰富的教学评价经验。评审专家不得参与所任教课程的评审工作。

5.评审规则

1)每套课程材料安排2位专家开展独立评审,取两位专家评审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审专家应对照优秀(90-100)、良好(80-89)、合格(70-79)、基本合格(60-69)、不合格(60以下)五个等级给出相应整数分数。从80分起评,根据材料质量上下浮动,评审分数应体现差异性。课程大纲、考核大纲不参与评分,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模块应分别给分后再计算总分,勿直接给出课程总分。除评分外,评审专家还应为每套课程材料撰写简短评语。

(二)督导及领导干部听评课安排

督导及领导干部听评课是过程性评价的关键环节,通过常态化听课推动课堂教学改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课堂听课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27号)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本学期督导及领导干部听评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人员安排与时间节点

类别

参与人员

听课频次

时间节点

教学督导

熊桉

每周2-3次,覆盖全院教师

2025年9月--2026年1月

领导干部

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正副主任

每月2-3次,覆盖全院教师

2025年9月--2026年1月

学生信息员

各班级学习委员

每月反馈1次课堂纪律、师生互动等情况

每月最后一周

 

2.工作要求

1)听课需覆盖不同类型课程(理论课、实践课、实验课)、不同职称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确保随机性与代表性;

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应不少于1时。

3)听课人员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在听课过程中应将手机静音,不得处理其他事务,不得影响正常课堂教学。授课教师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4)听课人员须全面了解教学现场情况,听课结束后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评教系统中填写课程评价问卷。

5)推行“听课-反馈-整改-复听”闭环机制,领导干部与督导需在听课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面对面、电话、短信息等方式与教师进行交流,提出改进建议。

3.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要点

教学内容

科学性与实用性

25

内容准确无误,理论联系实际,难度适中。

教学方法

创新性与互动性

30

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学生参与度高(提问/小组讨论占比≥30%)。

课堂管理

课堂纪律与氛围营造

15

学生到课率高(≥95%),课堂秩序良好,师生互动积极,无迟到早退现象。

教学效果

目标达成度

20

生能理解并应用核心知识点,课后作业/测试完成质量高(优秀率≥40%)。

特色亮点

创新性与示范性

10

具有可推广的教学模式(如“课程思政+数字案例”“虚拟仿真+实务操作”)。

 

四、结果应用与持续改进

1.结果反馈

评价结束后1周内,向教师个人发放《课堂教学评价报告》,包含优势分析、改进建议及针对性学习资源(如数字化教学工具培训、课程思政案例库)。

2.激励机制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优先推荐校级教学竞赛、课程质量工程建设立项;对不合格”教师,由系主任牵头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连续两次“不合格”者需暂停授课并参加教学能力培训。

3.长效改进

每学期末召开教学评价总结会,提炼优秀教学模式在全院推广;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绩效核定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