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实现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第7学期10至18周)
1、院(系、部)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系)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工作方案应包含实习目的、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具体时间和地点、实习的组织领导(包括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点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等)、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
2、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毕业实习方案的审定、实习经费使用的审核。在本学期结束前,院(系、部)落实好实习单位,并将实习工作方案报教务处;
3、实习指导教师执行毕业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4、学生实习前,向所在院(系、部)领取毕业实习报告书。
二、实习安排(第8学期1至8周)
1、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应严格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周数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需履行院(系、部)报告、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程序);
2、院(系、部)以班级为单位编制《毕业生实习安排表》;
3、院(系、部)做好实习师生的动员工作,明确实习纪律及要求,并将实习相关的资料发给每位学生;
4、毕业实习的形式视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集中实习、委托实习、与科研项目结合进行实习、回当地有关企事业单位或社区分散实习。无论采取何种实习形式,均需经院(系、部)同意并纳入院(系、部)实习总体安排。
三、考核及总结工作(第8学期9至12周)
1、实习过程中,院(系、部)、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习地点检查实习的教学质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毕业实习工作;
2、实习结束后,院(系、部)应组织实习小组及时进行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实习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按要求将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
3、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实习鉴定表,并按要求请实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和公章,毕业实习结束后,提交本院(系、部)作为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
4、毕业实习成绩考核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笔记、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进行综合考查。评分标准采用等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成绩,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
5、学校根据各院(系、部)报送的实习总结和有关评优材料,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人数按有关文件核定)、优秀实习生(按毕业生数5%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实习指导老师和优秀实习生,学校予以表彰。
教务处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