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9年10月8日经济学系综合办公室最新颁发的关于晚点名纪律和早操秩序的制度,为了整顿学系风气,提高学系纪律性和保持良好的秩序,决定对以下同学给予处分:
(1)项投Q0941:邓明同学于09年10月18日晚点名无故缺席,高飞同学于09年10月20日无故旷操,根据制度记口头警告。
(2)项投Q0741:蔡毅琳同学于09年10月18日晚点名无故缺席,根据制度记口头警告
以上处分如有异议,请咨询经济学系综合办公室。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同学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提出宝贵建议。
经济学系综合办公室
200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