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和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140

  为培养经济学系学生科研兴趣,提升经济学专业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校团委《关于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和2013年学生科研结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科研立项申报时间
  科研立项 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5日(含评审时间)
  科研结题 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5日(含答辩时间)

  二、2014年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为在校学生,项目负责人须为经济学系学生,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要求在班级前25%以内。若成绩未达到上述要求,但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突出,经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同意,可以破格申报,原则上每个班级破格项目不超过两项;
  (二)仅限团队申报,团队以3至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8人,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未完成上年度科研项目的团队所有成员均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至少主持一项在研课题,且每学年只能指导一至两个学生科研项目。
  (五)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现实性,鼓励学生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三、2014年科研立项程序
  (一)3月20日:科研项目启动时间
  (二) 3月21日—4月5日:提交项目申请,负责人向经济学系分团委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三)4月6日—4月15日:经济学系学术委员会对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

  四、2013年科研项目结题
  (一)2013年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成果(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调查报告、发明创造或其他成果)和结题报告提交给经济学系分团委。
  (二)结项方式
  1.凡研究成果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或《藏龙学刊》上发表,则视同项目结题;
  2.项目组凭研究成果参加“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并获得名次,则视同项目结题;
  3.根据研究项目的特点,经项目组申请,可采用答辩的方式,确定其研究成果能否结题;
  4.其研究成果(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得到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的一致好评,则视同项目结题。
  (三)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的项目,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

  五、补充说明
  1.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2014年申请的科研项目不得延期。
  3.相关表格请在下面附件中下载。立项团队提交《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表》及《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活页》的截止日期是4月5日,结题团队提交《大学生科研结题报告》的截止日期为4月8日。各立项团队和结项团队应在规定的时间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如有疑问请向经济学系分团委咨询,电话81973809。
 

附件:
  1.经济学系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流程及相关说明
  2.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
  3.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简介》活页
  4.经济学系教师在研课题一览表
  5.2013年学生科研立项结题报告
  6.2013年学生科研立项延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