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济与贸易学院开展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主 任:付 宏 聂春田
副主任:赵 锋 马玉霞 钟彦姝 陶珍生 刘其享
成 员:王 琼 方臻旻 乔长涛 叶洪涛 汪金伟
李方静 刘亚飞 湛文婷 尹 康 李亮亮
梅怡明 冯 银 高雅婷 潘 莹 周 翔
龚联梅 刘 东 祝 琴 陈 骏 易旭东
郝丽媛 陆童耀
二、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报名条件
2020级、2021级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均可报名。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4.经学院、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比例
2020级学生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5%。2021级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班级人数的20%。转入比例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现有班级容量确定,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基数见附件《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
五、转专业规则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
2.2020级省内第1批与外省学生可转入2020级第1批或第2批专业,省内第2批学生只可转入第2批专业,体育类、艺术类学生不可转入其它批次专业。2021级专业的科类限制情况以本方案附件《2020、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数》为准。
3.高考非英语语种的学生不可转入英语类专业。
4.同一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同学科门类专业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转入、转出。
5.凡转出不受转出比例限制且转入不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6.凡转出受转出比例限制或转入受转入计划数限制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即变更学生学籍,不得再更改。
8.被批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及期末考试。
五、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6日至11月8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在“学生转专业申请”中进行网上报名(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以附件为准)。报名后通过系统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并经转出、转入学院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核:11月9日,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请需要办理转专业学生在11月8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明辨楼505室,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定:11月9日至12日,学生凭申请表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办理转专业资格审定手续。未按期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名单:11月17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需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地点与时间。
5.组织考试: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0:10,学校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
6.名单公示:公布各转入专业的名单,公示期从11月22日至24日。
7.成绩查询:不在公示名单之内的学生可凭学生证于公示期内到教务处(行政楼A211室)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8.学籍异动:11月26日前,学校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六、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籍异动前后转专业学生的学生管理、思想稳定等工作。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