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奖项由我校大学生“校园爱心超市”捐赠设立。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生。
一、奖项及奖励标准(全校)
评选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奖金5000元/人;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学业成绩优良,进入大学以来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坚韧不拔,自强自立,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困难。
3.在自立自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研创新、创新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流程
学生申报。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推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采用材料审核、答辩展示和综合评分等方式确定推荐人员(1名)并进行公示。
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初选者进行评审。通过现场展示打分确定候选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申报者务必核实材料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2.往年获评过该奖项的不能再次申报。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美乐维”校友奖学金、“许建国教育基金”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不能同时获评。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好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打包以“班级+姓名”命名于11月8日(本周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邮箱2309876126@qq.com,学院将在组织评审后推荐候选人前往学校参与评审。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 (1).docx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