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中期实训工作方案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45



中期实训是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按照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定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开展2021级本科生中期实训工作,现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锋、彭红波

副组长:马玉霞、丁升、乔长涛、陶珍生

成  员:王琼、叶洪涛、李方静、尹康、张小娜、姚永松、祝琴、左寅生、吴鹏、陈白鸽、2021级本科生指导教师

二、实训对象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级各专业本科学生。

三、实训形式

采取集中实训的方式进行,由本科生导师和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统筹安排。具体可采取企业走访调研、校内或企业单位专业技能实操、实地调研、企业或行业导师授课等能切实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形式。

四、实训目的

加深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实践素养,训练学生从事相关行业所需的基本专业技能。

五、实训内容

(一)经营业务实训

1. 了解实训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 学习企业的基本市场环境和交易流程等;

3. 熟练掌握专业仿真实验的操作流程。

(二)商务业务实训

1. 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

2. 学习现代商务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

3. 熟练掌握专业仿真实验的操作流程。

(三)贸易业务实训

1. 了解贸易企业的基本情况;

2. 学习贸易业务运作方式和流程;

3. 熟练掌握专业仿真实验的操作流程。

六、实训要求

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做好实习实训的全过程管理。学生应记录每周实训工作内容及体会,按时完成周记;实训结束后,独立完成中期实训报告一份。以上内容在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完成。

七、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3月—4

指导老师与学生交流沟通后,为每位学生设计中期实训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别说明:如涉及到校外指导,指导老师应在430日前向学院提交《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中期实训校外指导登记表》,务必写明具体的指导内容、地点、天数等,登记表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没有按要求进行详尽填报的年底一律不予认定实践教学工作量(注:实习意愿上报学院后不得随意更改调换)。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5月—8

720日前,各系部或指导老师组织集中实训的学生前往实训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中期实训,实训时长至少为两周。

(三)成绩评定阶段:20249

1.实训学生于630日前在校友邦管理系统完成“激活”手续(不按时进系统激活或不激活系统将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实习工作、成绩无效)。

2. 95日前,实习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撰写和实习证明材料提交“校友邦”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校友邦系统规定的信息填报。

3. 910日前,实习学生将《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册》和证明材料交学院指导教师考核评分。

4. 916日前,指导教师在校友邦管理系统里完成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

5. 920日前,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学生实习报告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期实训成绩评定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其中,如果指导老师实际到场开展校外实习指导工作,则需撰写新闻报道(包含时间、地点、实习内容、场景照片、与指导学生现场合照等内容)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并提交教学秘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计入年终实践教学工作量。

6. 926日前,汇总学生中期实训成绩,教务系统登分。各系总结中期实训的效果和问题,分别撰写各专业中期实训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附件:

1.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中期实训校外指导登记表.xls

2.经济与贸易学院2024年中期实训校内实训登记表.xls

3.经济与贸易学院中期实训成绩评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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