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1316


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方案》,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日期

513日(星期四)14:00—17:00

二、答辩资格

425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工作及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填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相关要求请见《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方案》(http://jmxy.hbue.edu.cn/62/76/c2196a221814/page.htm)。逾期未完成,本年度不能参加答辩。

430日前,请指导老师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纸质版)完成成绩评定及填写评语。

三、答辩分组

58日前,各系完成答辩老师分组,每组答辩成员控制在3-4人,选定一位老师为答辩组长(答辩组组长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按每答辩小组2人选定答辩秘书,从优秀大三学生中选取。学院根据以上名单完成答辩分组,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四、实习答辩及成绩评定

1、答辩组长主持、组织本小组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协助,由答辩组长安排具体任务。

2、答辩流程:学生进行陈述(3分钟);答辩老师提问(每生至少3个问题)(3分钟);学生回答问题(3分钟);老师评议(1分钟)。每位同学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3、学生答辩时需通过播放PPT辅助答辩。

4、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答辩前准确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中基本信息,完成自我鉴定、实习单位评价等栏目的填写;答辩过程中记录答辩老师的提问和自己的回答,完成答辩过程记录的填写。

5、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应综合考虑实习情况和答辩表现;答辩组长记录答辩小组决议及成绩,填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应栏目,并在答辩结束后转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组织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剩余部分的填写。

6、毕业实习综合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30%+答辩成绩(40%)组成。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确定等级制成绩”。

五、毕业实习材料归档要求

1、实习日志和实习总结采取电子归档,直接保存在校友邦平台,由学生随写随保存。

2、实习考核表采取电子归档和纸质归档,实习成绩评定表采取纸质归档,521日之前,请指导老师将学生的《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实习考核表》、《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成绩评定表》交学院,学院根据教务处最新要求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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