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18-09-22浏览次数:26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励工作的通知》,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13189号)中的有关要求,我院拟定《20172018学年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经个人测评、班级审核、学院复核,现对2015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922日—25日。如有疑问,请于925日前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商科研楼524)曹老师联系,办公电话:8197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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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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