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交通补贴的通知

发布者: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279

各二级工会:

根据鄂经院办发【20165号《关于对教职工子女上小学实行交通补贴的通知》规定,校工会即将发放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的交通补贴。凡是符合规定范围的教职工(双职工仅限一方填报),须填报《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交通补贴发放登记表》和提供学生本学期缴费单据;本学期入读一年级新生和新转入其他年级学生的家长(教职工)还需提供本人居住证件子女就读学校证明。由各二级工会汇总、主席审核签字后,于915日前交校工会集中复核,并在经院工会群内公示5天后发放。

特此通知。


附: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交通补贴发放登记表.docx

 


  

                            校 工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