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道局招聘信息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119

长江航道局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河口航道833.1公里,维护总里程3587.1公里,共设助航标志5900余座。长江航道局下辖长江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和长江涪陵、万州、荆州、岳阳、九江、芜湖、镇江、上海8个正处级航道处,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73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负责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7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11日后出生)。

3.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笔试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4.其它资格条件,请扫描文尾二维码获取《职位信息表》查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江航道局招聘报名平台(),进入“长江航道局2023年度综合管理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专题页面,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