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系关于规范早操秩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3浏览次数:258

各大一班级:

 

“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为了积极响应湖北经济学院08级新生出操的号召,更好的执行《经济学系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生活习惯,规范我院同学早操秩序,保障早操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特发此通知,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旷操(6:30分以后出操或早退者均视为旷操)一次记口头警告,旷操两次记通报批评,旷操三次记警告处分(依此类推);对于站在原地不做操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各班体育委员于6:30-6:50分在本班队列前向纪检部干事如实上报本班缺勤人数和缺勤名单,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分管主席、部长、体育委员、学生会干事弄虚作假、少报瞒报等现象,一经查处核实,一次记口头警告,两次记通报批评,三次记警告处分。

 

三、纪检部每周公布各班早操做操质量、出勤率与排名,各班早操出勤率将直接与本班评优、推优、评先挂钩:对一周内累计一次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体育委员记口头警告,一周内累计两次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体育委员记通报批评,一周内累计三次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体育委员记警告处分;对一个月内累计五次出勤率低于90%记录的班级记通报批评,一个月内累计七次出勤率低于90%记录的班级记警告处分,并按30%的比例压缩该班同学推优,评优,评先名额。

 

四、三次警告处分合为一次通报批评,三次通报批评合为一次警告处分(针对第三条)。任何班级和个人,一经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助资格,且个人年终操行评定等级视为不合格。(操行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对于在通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以及《经济学系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等文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如有特殊情况,因故不能上操者,必须事先向商守卫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请假,七天内必须上交给纪检部有老师签字的假条,否则记未到。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会干部无权批假。

 

希望08级各班班委、团支部组织同学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倡导同学们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希望广大同学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提出宝贵建议。

 

通知自2008106日起执行!经济学系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学系综合办公室

 

200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