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5浏览次数:89

各院(系)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11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以下简称清考)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毕业前清考资格审核

各院系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毕业生清理补考名单,对照各学期学生处分信息表,学业成绩表等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管理办公室。

   二、清考组织

   学生所在院(系)于4月22日前按课程汇总清考学生名单,一份送辅导员(班主任),一份送课程所在院(系)。课程所在院(系)于4月22日前按专业汇总清考学生名单,4月23日至28日完成命题制卷、考场安排等工作;课程所在院(系)于4月29日前将按课程汇总的清考考生名单和考场安排报教务处(安排表见附件);教务处4月30日网上公布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学生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办理清考有关手续。

   三、考试时间

1.清考时间定在5月9日至13日(教学周第十二周周一到周五)。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开课院系 考试时间

数学:5月9号全天

外语:5月10号和11号

数据库原理和大学计算机基础上机考试:5月12日上午

社科:5月12日下午

各院系专业课考试避开以上时段。

2. 参加清考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本次清考为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唯一的一次补考机会,逾期学校不再组织补考,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直接作结业生处理。请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

 四、阅卷与登分

   所有清考的课程须在考后3天完成阅卷、建档等工作,清考成绩在考后一周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发布,以便清考学生及时了解成绩。

清考工作结束后,各院(系)于5月20日前将本次清考工作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量统计报教务处。

  五、考试违规处理及其他工作

1.为严肃考风考纪,各院(系)在考前应对学生认真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要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加强监考巡视工作,严格考场管理。凡考试舞弊者,将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及阅卷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81973792,81973934,举报信箱:leonwatn @yahoo.com.cn。

2.各院系要严格阅卷评分工作环节,各小题注明得分点,杜绝送人情分现象。各教研室应安排专人对补考阅卷情况进行复核。

   六、2011届专科毕业生清理考试由管理技术学院教务部单独组织,按该学院通知要求办理。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清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