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布者:经济与贸易学院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233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纯洁组织,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很大意义。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学年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正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对照党章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无淡化理想信念的言行。

2、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有无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全局利益,损害党的形象的错误言行。

3、是否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有无碌碌无为、得过且过行为。

4、是否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令行禁止;有无目无组织、违反纪律的行为。

5、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有无违背宗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玩忽职守、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党章、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等。结合理想、宗旨、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进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标准的执行和落实。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评议,发挥表率作用。评议要坚持发扬民主,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非党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填写评议意见。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党员内容,凡是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要求的,可评为合格党员;表现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在一个或几个方面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均评为不合格党员。

4、组织考察。党委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员大会报告。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处理

1、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总支委班子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特别突出者,推荐参评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或其他更高级别的荣誉称号。

2、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六、其它事项

1、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各支部要对评议工作做好组织安排,把评议工作同党员量化考核及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做好评议工作记录,认真总结评议情况,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评议登记表、签署意见,及时上报学校党委。

2、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盒,以便查阅。

3、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等次,其评议意见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依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只参加学习和评议,不评定等次。